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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财政局废止和失效文件目录(第二十批)》的通知(京财法[2021]1270号)

Circular of Beijing Municipal Finance Bureau on Issuing the“Catalogue of Abolished and Invalidated Documents of Beijing Municipal Finance Bureau(20th Batch)”(Jingcaifa[2021]No.1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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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市属各单位,各区财政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京司函[2021]110号),以及北京市政府关于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有关要求,市财政局对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重要发文进行了集中清理。
作者
机构地区 北京市财政局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年第30期6-45,共40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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