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影响下,一些暂时难以复工的企业员工处于闲置状态,企业仍要为员工支付待岗工资,压力很大。同时,由于网购需求激增,线上零售企业门店员工、配送小哥等工作岗位出现空缺,于是大量出现“共享用工”这一新的用工模式。“共享用工”是指不同用工主体之间为调节特殊时期阶段性用工紧缺或富余,在尊重员工意愿、多方协商一致且不以营利为目的前提下,将闲置劳动力调配至具有用工需求缺口的用工单位。
出处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21年第9期39-40,共2页
Legislation and Policy of Labour and Social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