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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销售提成能否附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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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简介贾某2020年3月入职某容器生产公司,从事外贸业务员岗位,薪资计算方式为销售计件,贾某按照销售业绩取得提成工资。2020年7月,公司以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双方当事人经协商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为由,与贾某协商一致,签订解聘书。
作者 陈玲
出处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21年第9期45-47,共3页 Legislation and Policy of Labour and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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