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优质的乡村义务教育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促进教育更加公平公正惠及全体人民的重要内容。随着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我国乡村义务教育取得了重大成就,但通过对豫东M镇进行的实地调查发现,乡村义务教育中的参与主体之间存在不同程度的矛盾,城镇和乡村以及民办和公办学校之间的教育质量差距较大。因此,需要引导各参与主体进行角色定位,提升乡村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完善公办与民办学校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构建“家长—教师”双向监督和评价机制,建立基于教育质量的财政投入机制,逐步突破乡村义务教育中的悖局。
出处
《现代中小学教育》
2021年第9期1-6,共6页
Modern Primary and Secondary Education
基金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创新工程项目(01192050018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