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北京市:媒体不得邀请吸毒人员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节目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禁毒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媒体等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坚持健康、向上的社会导向,不得邀请吸毒人员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不得播出前述人员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广播电视节目,以及代言的商业广告节目。
作者 李泽伟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江淮法治》 2021年第17期50-50,共1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