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推动审计整改,督促审计发现问题解决,是审计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如何加强审计整改,怎样提高整改成效,是审计部门需要认真思考的课题。明确相关责任主体理清督办工作界面被审计单位是整改审计发现问题的直接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审计实施及管理部门是整改的督促、督导主体;当审计发现的问题与专业职能部门或上级主管单位有关、而被审计单位自身难以解决时,相关职能部门、主管单位是该问题的整改协调、指导、管理责任主体;当审计发现问题涉及系统内业务协作单位、而被审计单位单方不能完成整改的,相关业务协作单位是整改配合责任主体。
出处
《中国石化》
2021年第7期56-56,共1页
Sinopec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