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络诽谤行为既可能构成民事侵权又可能涉嫌犯罪,合理界分诽谤侵权行为与诽谤犯罪行为是理论与实践的难点。我国网络诽谤行为刑民界分困难存在于刑法解释立场的不稳定、公民名誉权保护与言论自由关系间价值失衡以及诽谤罪亲告罪之诉讼特性等诸多方面。基于此,司法人员应该坚持实质解释的立场从网络诽谤的行为样态、行为主体以及情节的认定标准三个方面确立网络诽谤行为的刑民界分的可行标准,从而对网络诽谤行为进行合理的规制,在保护公民的名誉权的同时保持刑法谦抑。
作者
陈小彪
刘佳伶
Chen Xiaobiao;Liu Jialing
出处
《学术交流》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7期85-95,共11页
Academic Exchange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文化安全的刑法保护研究”(16BFX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