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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川东北天然气项目税务质量影响的思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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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此项旨在贯彻结构性减税及消除重复征税问题的财税改革,对国内企业产生了不同程度的税务影响,总体来说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但川东北天然气合作项目却因此次税改产生一系列不利因素:首先,在税收遵从上变得更加复杂和困难,川渝两地税务机关的征管分歧因此而更大;其次,在税收成本上不减反增,即便尚在开发阶段,项目也因作业者对其境外关联方提供税收保护而加重了负担;最后,新的征管要求,给企业产生了新的税务风险。面对诸多不利因素,如何减轻营改增对项目产生的影响,并尽力为项目争取税收利益,也成为本文思考的一个重点。
作者 徐柯夫
出处 《中国石油和化工标准与质量》 2021年第15期85-86,共2页 China Petroleum and Chemical Standard and Qu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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