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很少有人知道,大约是在1929年初,重返哲学舞台的维特根斯坦曾独立地阐发过他自己的“现象学”思想(尽管他对欧洲的现象学运动的确知之甚少)。这种“现象学”的主旨便在于认定存在着一种能完美地描述被直接给予的感觉予料的“现象学语言”,以区别于只能应对诸物理对象的日常语言。本文将致力于讨论维氏产生这种“现象学”观念的缘起,并对此种“现象学”与罗素的逻辑原子主义以及胡塞尔的现象学之间的异同做一个粗略的比较。
出处
《哲学门》
2005年第1期117-146,共30页
Beida Journal of Philosop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