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如何阅读与理解德里达的《声音与现象》一直是一个问题。本文首先提出了进入该文本的一个新的视角,即符号与本原的关系问题。在此基础上,本文详细考察和讨论了胡塞尔在《逻辑研究》“第一研究”中所做的一个“本质性的区分”———作为“表述”的符号和作为“指号”的符号的区分———以及德里达对这一“本质区分”的解构。由此解构,德里达“导引”出了一个被胡塞尔耽搁了的更本原的问题:在表述与指号区分之前的一般符号及其与本原的关系问题。本文认为,正是这个问题,构成了《声音与现象》乃至整个德里达前期思想的主导问题。因此,只有从这一问题出发,才能更深入地理解德里达的解构的意义。
出处
《哲学门》
2005年第1期147-174,共28页
Beida Journal of Philosop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