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才质与理义的内在一致性是戴震人性论的基本关注点。通过对“欲”、“情”、“知”及其相互关系的分析,戴震认为人的才质内在地蕴涵着规范性要求,并具有自觉实现这些规范性要求的倾向,与此相应,作为道德规范的理义也以欲、情等人性中的自然才质为存在基础,并依赖心知得以彰显。戴震用“自然”与“必然”来表述才质和理义的关系,并称“归于必然,适完其自然”。这充分表明了他调和人性的描述性意义与规范性意义的努力。以此为基础,他认为理学的人性论有可能导致道德规范对真实人性的背离和戕害。戴震关于欲、情、知等“自然”人性的论述逸出了理学传统,为我们思考义理之性与气质之性的关系提供了新的致思角度;同时,他对“必然”的强调,也使得他的人性论不同于“情欲主义”,而是回归到了儒学一以贯之的严格的道德立场。
出处
《哲学门》
CSSCI
2011年第2期115-141,共27页
Beida Journal of Philosop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