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网络发展及人们法律意识的提升,司法的道德性与刑事裁判的结果越来越受到公众的关注。要厘清道德与司法的关系,首先要对司法的道德性进行逻辑建构,要求裁判者在审理案件时综合考量法律技术手段、一般道德、实质性等因素,进而实现刑事裁判的合法性与可接受性。刑事裁判若想被社会所认同,必须兼顾情理法等诸多因素,重视传统文化、制度、法理、现实等正当性基础。司法的道德性与刑事裁判公众认同互为作用与反作用,司法的道德性调和刑事裁判与公众认知之间的张力关系,而法律可以弥合道德的"空缺结构",通过司法裁判促进道德的发展。
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9期96-105,共10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