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6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该法“是一部规范监察机关的政务处分活动、完善国家监察制度的重要法律,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又一重要制度成果”[1],为监察机关有效实施政务处分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构建起匹配党纪处分、衔接刑事处罚的严密法律体系。政务处分法第43条对审理谈话作出了规定,明确了谈话的启动、内容、程序、法律后果等,从程序上保障受处分人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的法治意义。
出处
《重庆行政》
2021年第5期63-69,共7页
Chongqing Administ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