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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社会能使人的“个性”得以彰显?——《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我的交往”部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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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德意志意识形态》“通行本”的目录和正文中遗失了“我的交往”部分四节内容,本文根据《唯一者及其所有物》中的相关部分对此进行了复原;之后又梳理和分析了施蒂纳的论述与马克思、恩格斯对其极其详尽的批判,指出前者把“我”的个性作为理想的社会形态和真正的交往关系的准则、依据、理由、出发点乃至归宿,与后者所认定的所谓“个性解放”只能是社会变革的产物的观点,与其说是对立的,还不如说是可以互补的。因为人与社会、人与“我”、“我”的个性与共性之间的复杂关系本身就不可能得到一劳永逸的解决,它们既是相互冲突的,又是可以融通和互动的。
作者 聂锦芳
机构地区 北京大学哲学系
出处 《哲学门》 CSSCI 2009年第2期157-194,共38页 Beida Journal of Philosop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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