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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保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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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司解散,劳动合同终止的时间节点如何确定小保:我公司因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资不抵债,公司领导层经研究决定提前解散,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决定与所有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可有些劳动者提出异议,认为只有当公司完成注销登记、终止法人资格时,才能与他们正式终止劳动合同。请问:公司决定提前解散,应该如何确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时间节点呢?
出处 《就业与保障》 2021年第15期4-5,共2页 Employment and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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