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论述基于学徒视角的国家学徒制度思考,认为当前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实践中,学徒实际的缔约能力导致学徒的意思表示未必真实,学徒的学习者、劳动者利益无法得到切实保障,学徒持观望心理或退出学徒岗位,对学徒制度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产生影响。提出现代学徒制是国家学徒制的应然选择;国家学徒制度必须与现行法律制度相契合,形成校企共同需要,保障学徒作为学习者和劳动者的权利;落实国有大中型企业社会责任的政策要求,形成企业践行社会责任的环境,而非对所有企业普遍立法。
基金
2018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高职学校现代学徒制法律问题研究”(2018KY1034)后期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