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GDP核算有三种方式,从国民三等价原则来说,三种方式核算的GDP数据应该相等,然而通过统计数据发现三种方法公布的GDP数据长期存在差异,且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差异越来越大,从而影响到GDP数据的准确性。本文从不同核算方法的核算差额角度进行研究,发现未观测经济的存在、金融中介服务产出和居民自有住房服务价值核算问题会影响生产法或支出法GDP核算额,使两者不等,其中未观测经济的存在严重低估了生产法GDP数值。除此之外,基础数据的缺失也是在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尽管最终对生产法GDP进行修正得到的结果与支出法GDP之间仍然存在不小的差距,但核算方法更加严谨科学,核算数据质量也更高。
出处
《统计与管理》
2021年第12期20-25,共6页
Statistics and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