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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主未及时劝阻辱骂言论法院认定须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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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下,微信群已成为应用十分普遍的社交媒介。其在为群体交流沟通提供了极大便利的同时,所引发的侵权纠纷也日益增多。特别是对于微信群主是否应就群成员的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涵问题,业界尚规成一致意见。近日,广州互联网法院就宣判了这样一起案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作者 许燕玲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审判》 2021年第17期58-59,共2页 China T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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