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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率先为快递行业立法不按要求送货上门的最高可罚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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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9月29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明年3月起施行。《条例》明确,快递运单注明上门投递要求的,快递企业不得投递到末端服务设施、站点;未注明上门投递要求的,应在投递前征求收件人意见。未征求意见直接投递到末端设施、站点的,收件人在接到电话或信息后有权要求重新上门投递。
出处 《中国食品》 2021年第20期48-49,共2页 China F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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