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以后,中国绝对贫困全面消除,转向缓解相对贫困、实现共同富裕的新阶段。沿海发达地区在农村相对贫困治理上先行先试,在构建相对贫困标准和治理机制上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江苏、浙江等省以一定的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作为相对贫困线,广东省则以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作为相对贫困线,并以更高水平的“两不愁三保障”作为相对贫困的多维标准。针对相对贫困的特点和成因,沿海发达地区建立了精准识别、区域发展、产业扶持、就业扶持、社会保障、内生动力等相对贫困治理机制。在治理目标上,坚持缩小贫富差距与实现共同富裕同步推进;在治理对象上,坚持区域相对贫困与人口相对贫困共同治理;在治理路径上,坚持经济发展与社会保障良性互动;在治理主体上,坚持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有机结合。沿海发达地区在相对贫困治理的目标、主体、对象、机制等方面独树一帜,为构建中国特色的相对贫困治理体系和相对贫困治理理论作出了贡献。
出处
《江海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5期138-145,共8页
Jianghai Academic Journal
基金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重点学科“农村经济学”和自组学科“益贫式增长与共享发展”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