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被纳入习惯法范畴的村规民约,作为中华民族多元规范体系中的规范形式之一,自古以来就是乡村社会治理和构建乡村社会秩序的纽带。基于此,官方对村规民约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寄予理想化的评价与期待。坚持问题导向从法治层面反思,以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对村规民约制定和执行两方面进行法治思维的学理形塑,为保障乡村全面振兴,夯实乡村振兴根基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
刘斌
陈天雄
LIU Bin;CHEN Tian-xiong
出处
《甘肃理论学刊》
2021年第5期94-104,共11页
Gansu Theory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