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数据时代已然来临,数字经济的发展日新月异,新技术的发展不仅促进经济的进步,也导致个人信息的滥用与贩卖案件层出不穷。个人信息的保护,不仅是响应国家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的号召,也是新实施的《民法典》对于社会现实的回应。本文通过个人信息的界定,厘清其具备的个人属性与公共属性。对于内涵、外延不断变化的个人信息,应将其视为民事权益,以规制个人信息处理行为的方式对其进行民法保护,走出个人信息民法保护的中国路径,从而实现公民人格权保护与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并举。
出处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21年第16期111-113,共3页
Rural Economy and Science-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