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刊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7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规定》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自工程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批复)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自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持营业执照副本、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在经办银行开立工资保证金专门账户存储工资保证金。
出处
《招标采购管理》
2021年第9期7-7,共1页
Tendering & Purchasing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