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康德伦理学界向来都不把康德的“幸福”(Glückseligkeit)概念视为主要课题,这既误解了康德道德哲学排斥对幸福的追求,又将康德伦理学有关“幸福”的讨论简化为只是“圆善”(höchste Gut)的“德福一致”问题。本文目的是希望对康德伦理学“幸福”概念的意义作出较完整的系统分析,藉以澄清上述误解。本文分四节,依序讨论幸福与道德之间的各种关系:第一节是“幸福”概念的分疏;第二节是“幸福”在伦理学原理论中的消极角色;第三节是“幸福”作为自然目的;第四节是“幸福”作为道德的手段。
出处
《哲学门》
CSSCI
2008年第2期153-187,共35页
Beida Journal of Philosop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