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前由全体作者共同讨论确定,在编排过程中不应再做更改,特殊情况确需更改时,必须出示单位证明。作者应是:①参与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的分析和解释者;②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者;③能对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在学术界进行答辩,并最终同意该文发表者;④除了负责本人的研究贡献外,同意对研究工作各方面的诚信问题负责。以上4条均须具备。
出处
《中华眼视光学与视觉科学杂志》
CAS
CSCD
2021年第8期624-624,共1页
Chinese Journal Of Optometry Ophthalmology And Visu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