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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鼓励婚育的赋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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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古代农耕社会,人口数量是国力的直接体现,它不仅决定了一国财力,在冷兵器时代更决定了一国战争能力的强弱。因此,为增强国力,历代施政者大多推行鼓励婚育的政策。其中,赋税政策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春秋时期,齐桓公在管仲辅佐下,励精图治,其鼓励人口繁育的政策在《管子·入国》中有详细记载。一是“取鳏寡而合和之,予田宅而家室之,三年然后事之”。齐国设置专门负责撮合鳏寡的“掌媒”官,并给予鳏寡结合者田宅安家,三年后才征收赋役。二是实行“有三幼者无妇征,四幼者尽家无征,五幼又予之葆,受二人之食,能事而后止”。
作者 漆亮亮 陈莹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税务》 2021年第10期74-75,共2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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