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海南由经济特区升级为自贸区再继续升级为自贸港的过程中,国家和海南省都充分采取了相应的法治手段。海南省层面的法治保障措施主要是海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运用的各种地方立法权,包括普通省级立法权和经济特区立法权。此次《海南自贸港法》在保证国家法制统一的大前提下,赋予海南自贸港以相应的自贸港法规制定权。
出处
《社会科学文摘》
2021年第9期73-75,共3页
Social Sciences Digest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纵向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法治化若干重大问题研究”(20&ZD159)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