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担负着“传”与“承”的双重任务,有权利从国家、政府获得政策上的支持和经济上的帮助,同时也有义务保护和传承非遗、教育和培养后继人才。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正式发布。《条例》打破了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终身制”,规定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规定义务或丧失传承能力时,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可以重新认定该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近年来,非遗传承热度一直很高,但传承人“只进不出”,也引起业内人士担忧。打破“终身制”,正是对非遗的一种保护。
出处
《小康》
2021年第30期88-88,共1页
Insight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