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帛書《易傳》中有豐富的“子曰”論《易》材料,其中學界對於《繆和》和《昭力》兩篇中的“先生”和“子”的身分有截然不同的認識。通過考察雙方的觀點和依據,以及《繆和》和《昭力》的具體内容,包括其中的解《易》内容、引史特點以及思想特點,可以推論出主張“先生”和“子”為孔子的相關説法及其依據都不能成立,《繆和》和《昭力》兩篇中的“先生”和“子”乃是孔子之後,是戰國中後期一位和荀子有密切關係的儒家傳《易》學者。厘清“先生”和“子”的身分,對於認識古書體例和開展帛書《易傳》的研究十分重要。
出处
《简帛研究》
2020年第2期176-194,共19页
基金
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出土簡帛文獻與古書形成問題研究”(19ZDA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