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長沙走馬樓西漢簡《宫司空令史兒等為武擅解脱易桎弗舉劾案》中,涉案人武犯主守盗贓六百以上,兒犯擅為武解脱鉗桎,外、不識犯監臨見知縱故弗舉劾罪。該案件表明當時長沙國已廢除了肉刑,實施了見知之法、乙未赦令等法令,説明武帝時中央法制頒行之後即在王國推行。該案現存較完整的八份文書,實際是兩份文書各抄寫了四份,似分别移送涉案人相關的部門機構,包括涉案人的户籍所在地、服刑地、囚繋地等。其獄校需存檔備案,以製作年度獄訟統計的“獄計”,并要求計校相應。
出处
《简帛研究》
2020年第2期235-252,共18页
基金
2017年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長沙走馬樓西漢簡的整理與研究”(17ZDA181)階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