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理解“公共艺术”需要区别它与“城市公共空间艺术品”的不同,后者仅强调艺术品的位置,而公共艺术更强调其文化价值取向——“公共性”。其核心包含以艺术的介入改变公众价值、以艺术为媒介建构或反省人与环境的新关系,经由人、艺术、环境、时间的综合感知,提出新的文化价值与思考。而城市“公共艺术”更多地指向通过城市立法机制建置而产生的文化政策。公共艺术是是城市文化最直观、最显现的载体,城市公共艺术能够培育在地的文化创新能力,营构文化自我“生长”氛围,在营造城市文化氛围、提升城市美誉度的同时,还培育公众的艺术审美和创新精神。公共艺术不仅是城市空间中的物化的构筑体,它还是事件、展演、计划、节日、偶发或派生城市故事的城市文化精神的催化剂,代表了艺术与城市、艺术与大众、艺术与社会关系的一种新型取向。
出处
《工业工程设计》
2021年第5期I0011-I0012,共2页
INDUSTRIAL&ENGINEERING DESI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