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们日常工作中,电子数据具有容易变更,开放程度高,不留痕迹,容易被篡改等特点。然而,在交通执法的过程中,电子数据却通常作为行政处罚的唯一证据,由于在司法认定的过程中,电子数据很难证明材料是否真实,是否关联和是否合法,因此,在全国各地的交通执法行政处罚案件中存在不同程度的政处罚复议甚至行政诉讼(其中也存在不少行政案件执法机关败诉的案例)。本文结合了交通执法的特点,提出了对区域交通行政执法系统中增加可信时间戳接入总站的整体解决方案,较好地解决了电子数据在司法认定时的存在的困难,提高了交通执法的管理水平和执法效率。
作者
喻准
陈岳飞
于洪方
YU Zhun;CHEN Yue-fei;YU Hong-fang
出处
《中国检验检测》
2021年第4期26-29,38,共5页
China Inspection Body & Laboratory
基金
湖南省市场监管科技项目计划资助(2021KJJH53)
湖南省档案科技项目计划资助(2021-XD-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