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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港无人提货下集装箱超期使用费的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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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港无人提货问题,一直是集装箱班轮运输中最为常见的纠纷。如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球各大港口拥堵现象日益严重,收货人经营状况的不确定性也明显增加,目的港无人提货问题再次引起了广泛关注。本文结合一起判例,分析在目的港无人提货时,承运人向契约托运人主张集装箱超期使用费等损失的法律依据。
作者 尹红花
出处 《中国远洋海运》 2021年第9期80-82,共3页 Maritime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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