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朝于15世纪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刺激了藏传佛教在汉藏走廊地带的发展。宣德时期开始,藏传佛教僧人得以频繁赴京,汉藏之间的互动与联系因之加强。正统时期,朝廷允许藏传佛教僧人自在游方,藏传佛教僧人因之发挥能动性,借力地方军政系统的赞助以恢复、新建藏传佛教寺庙,从而确立并巩固了藏传佛教的在地影响。与此同时,明廷针对番僧的朝贡、护持与承袭政策为藏传佛教在汉藏走廊扩大影响力提供了制度基础。一方面,僧人将汉地的丰厚物资引入汉藏走廊用以营建寺庙,寺产更得到明廷敕赐护持保障。另一方面,明廷将番僧封号承袭与朝贡资格挂钩,激发了藏传佛教僧人以宗教安边、招抚番民的积极性。15世纪藏传佛教在汉藏走廊的发展是明朝中央政策的在地衍生物。
出处
《中国藏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43-52,共10页
China Tibet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