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媒体的优势在于信息内容的生产与传播,但在如何将自身信息内容生产优势与直播电商产业链、业务进行对接时存在两种路径,即信息内容的产品化以及信息内容的平台化,这两种路径既代表了不同的媒介信息内容生产的组织方式,也昭示着媒介融入直播电商业务时的不同站位。由于对产品与平台两个概念的认知混乱,造成了对两者根本性差异——底层逻辑的忽视,导致在开发者角色、产品作用、用户价值三个方面没有发挥出应有的效用。产品开发者之所以成为县级融媒体的现实命题与必然选择,主要取决于三方面的原因:产品是县级融媒体的内容本质;内容产品是县级融媒体经营的核心;运营是主要的解决方案。县级融媒体解决好产品化与平台化两者关系的核心在于摆正自身对接内容流量平台的角色、持续化的运营服务能力以及作为PUGC的竞争定位。
出处
《中国广播电视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0期77-78,86,共3页
China Radio & TV Academic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