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球农业疾病频发背景下,进口国政府是否“必须”且“能够”采取进口限制措施以规避农业疾病跨境传播的风险?WTO的《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协议》第6条“适应地区条件”条款说明了农业疾病下农产品贸易的有关规则,该规则要求成员方“承认”农业疾病的非病区或低度流行区,采取的进口限制措施只针对农业疾病区域内的农产品,而不针对非病区的农产品,以保证农产品正常贸易。农业疾病区域是从防疫视角划分区域而非行政区域,体现了区域化的管理思想。本文以印度家禽进口禁令争端为例,剖析美国、印度双方的主张、核心争议,上诉机构的法律澄清,以及该规则难以发挥作用的主要障碍。研究结论显示:“适应地区条件”法律文本本身存在模糊性,在执行中也存在成员方之间风险评估信息不对称、制度体系和行政程序对接和互认等方面的挑战。
出处
《农村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9期26-33,共8页
Rural Economy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高价值农产品进口需求趋势、市场冲击与贸易政策规制研究”(编号:71573211)
陕西省软科学研究项目“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陕西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维护激励策略研究”(编号:2019KRM074)
陕西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农户维护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的契约激励策略研究:——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编号:19JZ01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