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书法为艺,遗物取象,以文字为体,以形式技法为本。比之绘画,则重学识积养,重思维之严密。若从源流变进而观之,文字创生,即有书写规范。礼教传承,则为抄经修身之用。唐张怀瓘《书议》曰:“昔仲尼修书,始自尧舜。尧舜王天下,焕乎有文章。文章发挥,书道尚矣。”明项穆《书法雅言》曰:“书之作也,帝王之经纶,圣贤之学术,至于玄文内典,百氏九流,诗歌之劝惩,碑铭之训戒,不由斯字,何以纪辞。故书之为功,同流天地,翼卫教经者也。”
出处
《书画艺术》
2021年第5期56-60,共5页
Painting & Calligraphy 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