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义问题的展开源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对于政治共同体的理性考察,他们侧重于共同体的结构性层面,而斯多亚学派则主要是从神圣理性寓于个体的普遍性证明人类个体的权利和尊严,从而揭綮自然法。从亚里士多德开始到洛克等人则突出了公共裁决和“第三者”问题,他们回归了正义问题的现实论证,康德重新将正义问题置于先验和经验、道德和法律的界面上,他综合了早期自然法的神圣性和近代思想家的经验论证提出的所有意志并存的原则以及在现实层面上的平衡交往原理,在他那里,绝对命令和条件语句之间存在着一种共通性,从而实现了先验正义和经验因果之间的联结,这是需要注意的。
出处
《哲学门》
2007年第2期203-212,共10页
Beida Journal of Philosop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