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围绕华策影视2011年和2017年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从激励对象、激励模式和绩效条件三个方面对比两期计划的契约要素,并从实施前后的财务指标变化和团队规模变化两个角度评估其股权激励的实施效果。分析发现,华策影视股权激励计划存在激励期限偏短和行权条件设置不合理等问题,导致实施效果未达预期,无法长效改善公司业绩及降低高管人员流动性。建议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时选择恰当的股权激励时机、合理安排计划契约要素,并加大公司治理和监管力度。
作者
陈珣
王妹
Chen Xun;Wang Mei
出处
《艺术科技》
2021年第17期227-229,共3页
Art Science and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