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由裁量是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中的重要内容。应急管理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是指在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时,根据立法目的和行政处罚的原则,在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内,综合考量违法的事实、性质、手段、后果、情节和改正措施等因素,正确、适当地确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或者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选择适用权限。南通崇川区应急管理局通过探索自由裁量权中裁量因子的适用范围,更加精准地运用自由裁量工具,更加准确地判断、审理安全生产案件,努力在每一起安全生产案件中充分体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