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既有研究认为中国应该学习日本生活垃圾分类模式的论调不在少数。然而在社会成本理论视域下考察可以看到,日本生活垃圾分类模式依据庇古税理论,只从环境污染生产的角度确定生活垃圾分类的法律责任,忽视了法律责任确定的社会效果,因而使得日本生活垃圾分类模式与国际其他模式相比,垃圾资源利用效果和环境影响效果相对较差,同时社会劳动成本和对居民生活幸福感的影响相对较大,所以中国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不能走日本的道路。日本生活垃圾分类模式不足效法,但其发展过程却为中国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提供了有益启示:一是要从国家层面做好顶层设计,科学划分垃圾治理区域,合理规划后端垃圾处理企业的规模和布局,确定全国相对统一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二是要尽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加快建设与“前端简单”相匹配的“后端精细”分类能力,否则将无法实现生活垃圾治理目的。
出处
《人文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0期122-128,共7页
The Journal of Humanities
基金
陕西省软科学项目“‘健康丝绸之路’建设及陕西应对国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治保障研究”(2021KRM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