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供应链网络中,企业与客户之间商业信用谈判不仅要受交易双方的影响,还要受第三方供应商的影响。民营企业相对于国有客户商业信用谈判能力较低,但是民营企业拥有国有供应商可以提升企业谈判能力,客户为了利用中间企业建立与国有供应商的联系,会减少对企业的商业信用侵占,并且供应商和客户处于差异化行业时,该优质供应商作为一项资源对企业谈判能力提升作用越大,促进供应链联盟。企业应更好地利用多方供应链资源来相互制衡,减少供应链中的三角债,促进供应链以及行业健康发展。
出处
《财会通讯》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1期70-73,共4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基金
天津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成果“企业间债转股经济后果与影响因素研究”(项目编号:2017SK070)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