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互动过程中不协调的角色,非人通常被视为在场的缺席者,他们既不是表演者,也不是观众,同时亦无意扮演不属于他们的角色。先天性的生理条件、社会结构(主要是职业结构)、互动情境以及特定的机构等因素产生了四种不同类型的非人,即生理性非人、结构性非人、情境性非人和机构性非人。这四类非人具有不同的表现形态,而且他们之间的关系是相对而言的。非人是无名的他者,由于社会地位的差异,他们通常不被视为对等的人,因而处于无权或无力的状态。但是,这种独特的社会位置也可能使非人获得他人难以获得的信息,并可能将它转变成利益和权力。非人的存在对人际互动和社会秩序而言具有重要意义。
出处
《湖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9期42-48,共7页
Hubei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