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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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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建筑行业发展,《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贯潇湘行启动仪式日前举行。《条例》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对促进全省绿色建筑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条例》的最大亮点是对绿色建筑实施范围、等级目标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国士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基本级以上标准建设;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以及其他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应当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或者其他绿色建造方式,并按照一星级以上标准建设。
出处 《城市规划通讯》 2021年第19期15-15,共1页 Urban Planning News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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