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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通道”药店,谁的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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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5月1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谈判药品供应保障范围,与定点医疗机构一起,形成谈判药品报销的“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首次从国家层面被纳入医保药品供应保障范围,并实行与医疗机构统一的报销政策。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药店》 2021年第10期36-37,共2页 China Drug St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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