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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出台决定要求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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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决定》要求,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定分止争;支持、指导各类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做好诉讼与非诉讼解纷工作的衔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参与辖区平安建设;服务保障法治乡村建设;为基层依法治理提供决策参考;参与其他与审判职能相关的基层社会治理工作。
作者 蔡蕾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江淮法治》 2021年第19期52-5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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