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领域,马克思主义与道德的关系是最有争议的基础性问题之一。根据经典作家的不同文本,分析学派的马克思主义分化出“马克思主义的反道德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道德主义”两个彼此对立的阵营。对此,卢克斯认为,马克思主义对道德的矛盾态度只是表面上的,其所反对的是“法权的道德”,所支持的是“解放的道德”;真正的问题在于这种区分背后的反乌托邦与乌托邦的矛盾,以及由此带来的消极实践后果,即为了道德目的可能使用不道德手段;追根溯源,这是由于马克思主义道德观属于至善论的结果论,未能汲取义务论在保障人权方面的智慧。卢克斯的两种道德论的文本根据不足,对乌托邦与社会理想也有所混淆,由某种苏联马克思主义的过失推及整个马克思主义的“缺陷”则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事实上,经典马克思主义的道德观综合了至善论、结果论、义务论之众长,能够在理论和实践中实现法权的道德和解放的道德、目的和手段的辩证统一。尽管卢克斯对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的理解不够完整准确,但其理论的一些合理内核对我国的道德和法律建设仍有借鉴意义。
出处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6期18-26,共9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空间正义理论及其意义研究”(18BKS052)
中国政法大学交叉学科培育与建设计划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