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为了发展根据地经济,支援革命战争,新生的中华苏维埃政权开办过各种合作社,合作股份制经济得到迅速发展,为补充战时财力、巩固革命政权起到了重要作用。在此期间的股票发行机构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合作社股票,包括生产合作社、消费合作社、粮食合作社、信用合作社;二是股份企业公司;三是银行股票,包括闽西工农银行、闽浙赣省苏维埃银行、湘赣省工农银行、苏维埃国家银行湘粤赣省分行和湘粤赣省分行[1]。
出处
《文物天地》
2021年第11期83-8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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