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处置银行体系不良贷款的主力,是以华融、长城.东方、信达为代表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或AMC)。四家资产公司作为财政部控股的国有金融公司,在处置不良资产的过程中,与各级政府、债务人(即企业)的利益并不-致,三方从各自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提出不同的处置思路,本文将对此作出罗列,通过提出最优、次优、最劣策略,推导三方多赢的最优解,令人意外的是,这个最优解与我们的第一直觉是不相同的。
出处
《企业家信息》
2021年第11期54-5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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