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不起诉权是公诉权的基本权能之一,和起诉权共同构成公诉权的一体两面.但在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对不起诉权的行使既不充分也不规范.要正确认识不起诉权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依法规范行使不起诉权、用活用好不起诉权,实现案件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在新型"公诉引导侦查"的检警关系下,在扩大不起诉权适用的同时,还需防止不起诉权的异化与滥用.
出处
《甘肃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21年第5期57-66,共10页
Journal of Gansu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基金
甘肃省教育厅2021年度青年博士基金项目(2021QB-10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